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现就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建立健全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领导,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之风,把各方面**人才集聚到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来,促进人才发展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创新。针对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集聚**人才,活跃人才队伍。坚持科学公正,服务人才发展。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发挥人才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坚持用人自主,推动多元评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保障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环境。 二、深化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三)合理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文化机构、大型企业、**(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人才智力密集单位自主开展评价工作。对开展自主评价的单位,人才管理部门不再进行资格审批,通过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评价结果事后备案。(四)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政府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减少审批事项和微观管理。发挥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评价作用,积极培育发展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逐步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评价职能。引入“互联网+人才评价”信息手段,为人才评价提供便捷服务,实现人才评价数据互联互通。(五)营造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加强人才评价法治建设,健全申报、审核、公示、反馈、申诉、巡查、举报、回溯等制度,规范评价程序,维护人才合法权益。加强评价专家队伍建设,建立评价专家遴选、退出、问责等机制,建立评价专家责任、信誉制度,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加强人才评价综合治理,依法清理规范各类人才评价活动和发证、收费等事项,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净化考试环境。(六)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等相衔接。加强人才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人才的“奖、罚、升、降、去、留”有效结合,逐步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动态机制。三、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七)实行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能力、业绩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动态调整的评价机制。(八)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考察人才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立诚信守诺档案和失信惩戒“黑名单”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评价结果一律予以撤销。(九)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注重考察人才的专业能力、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增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横向课题、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鼓励人才立足岗位作贡献。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四、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十)创新多元评价方式。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通过工作述职、民主评议、绩效考核等方式进行内部评价,通过市场用户、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外部评价,委托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或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价。改进和完善评价手段,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述职、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探索建立专家举荐制度,提高业内同行专家从专业视角客观评价的效率和效果。(十一)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降低评价频率、延长评价考核周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对主要从事应用推广的人才,突出阶段性目标导向,按照任务节点合理确定评价周期;对主要从事管理服务的人才,坚持日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探索实施聘期评价制度。(十二)畅通人才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完善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申报评价办法。(十三)建立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突破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实行特殊政策、特殊评价,破格任用。对海外引进的人才,不能简单把学习、工作背景等同于科研水平。 (十四)促进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有机衔接。按照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要求,在各类工程项目、科技计划、机构平台等评审评估中加强人才评价,完善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急难险重工作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深入推进人才评价、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改革,简化评审环节,改进评审方式,减轻人才负担。避免简单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头衔评价人才。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十五)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的有效结合。适应协同创新和跨学科、跨领域发展等特点,完善人才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将在团队中贡献和协同创新能力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问题、难题为重点的整体性、综合性评价。对创新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五、加强组织领导(十六)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的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政策指导、综合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导作用,结合实际推进本行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坚持分类推进、先行试点、稳步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附件:1.科技人才评价内容2.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内容3.文化艺术人才评价内容4.教育人才评价内容5.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内容6.工程技术与技能人才评价内容7.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内容8.新型职业农民评价内容9.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内容10.青年人才评价内容附件1科技人才评价内容一、人才分类(一)分类。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科学研究人才、应用研究开发人才、实验技术人才、科技管理服务人才、科技成果推广人才。二、评价标准(二)职业品德。从职业理想、职业操守、职业伦理、职业纪律四个方面评价。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服务**、造福人民的思想意识,严谨治学、诚实做人、秉持奉献、顾全大局、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敢于担当、勇于超越的志向和信心,坚守科研诚信、规范科研行为、遵守科学伦理准则,合理行使学术权力、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提升科学创新能力。(三)工作能力。从科研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发展能力五个方面评价。基础科学研究人才:主要评价基础科学领域创新方向,代表性成果的原创性、前瞻性;提出、分析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带动研究团队发展和培养年轻人才、提升科研水平能力;自我专业发展能力,突破科学技术发展“瓶颈”能力。应用研究开发人才:主要评价专业领域技术前沿把握能力;破解我省科技成果转化难点的能力;创新科技成果在我省产业化能力;解决产业发展共性和关键技术难题等方面的能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支撑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能力;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实验技术人才:主要评价完成实验任务能力;设计和改进实验装置能力;优化和完善实验方法和技术能力;完善实验室组织管理能力;自我专业发展能力;对与实验有关的仪器设备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能力;撰写较高水平实验报告的能力。科技管理服务人才:主要评价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重大科技活动的管理协调能力;培养科研人员能力等情况。科技成果推广人才:以科研成果的引进、转化和创新作为主体评价因素。主要评价培育孵化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破解我省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的能力;帮助企业寻找科技突破点,将科技产品推向市场的能力。(四)工作业绩。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标志性成果、工作态度四个方面评价。基础科学研究人才。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论文、专著,主持或参加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学术观点被同行关注与认可程度,承办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会议,受邀在高水平会议作学术报告的情况,在国内外权威学术组织和学术期刊任职情况,科技成果水平及获奖情况。应用研究开发人才。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成果技术的创新性、创造性和成熟完备性;有效发明#、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及转化应用情况;关键技术推广情况;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情况;应用技术与我省产业发展的契合性等方面的实际贡献。实验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配合研发工作和完成任务的数量与质量;设计、加工关键性实验装置或改进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情况;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开发、制定实验指导书质量等情况。科技管理服务人才。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组织开展科技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数量与质量;创新科研管理方式、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执行项目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认可度等。科技成果推广人才。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服务企业数量、技术转化项数、技术转让项目合同总金额、新增企业数量、技术转化获得支持的数量、服务或培育孵化企业收益增长情况。三、方式方法(五)周期评价。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考虑业绩成果的一般周期性和滞后性,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探索周期评价制度,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六)多元化评价。建立以同行评价,评委会专家评价为主,用户、企业、市场评价为补充的多元化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七)分类评价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突出科研成果评价,以同行评价、评委会专家评价为主,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情况进行评审。应用研究开发人才。突出市场化评价,以用户、企业、专家评价为主,根据创新水平、转化效果和产业化贡献情况进行评审。实验技术人才。突出操作能力评价,以科研人员、用户、专家评价为主,根据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优化改进情况进行评审。科技管理服务人才。突出科研管理评价,以所在单位、科研人员、市场评价为主,根据科研管理能力、组织和推进科研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评价。科技成果推广人才。突出市场化评价,以科研人员、企业、市场评价为主,根据科技推广的收益、实现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情况进行评价。(八)评价认定。同行业专家、评委会专家可采用评估、评审、答辩、调研、测评、业绩展示等方式进行评审;用户、企业、市场评价可采用调研座谈、实地调查、现场演示等方式进行评审;鼓励结合网络评审、视频答辩等信息化方式进行;支持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评价。四、管理服务(九)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支持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细化评价标准,自主评价科技人才。鼓励实行聘期评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需要自主评价人才、组建团队。(十)加快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对科研人才进行信用评级。 (十一)营造科技人才评价良好氛围。完善评价系统,简化评价程序,健全评价制度,实行评价全过程痕迹化管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科技人才评价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尊重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十二)强化结果运用。把评价结果作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推动评价结果与科研项目申报、机构评估相衔接,与职称评审相衔接。附件2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内容一、人才分类(一)分类。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分为基础理论研究人才、应用对策研究人才和传播普及人才。二、评价标准(二)职业品德。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立场、价值取向;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学风优良;勇于探索、勇于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三)工作能力。主要从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观察想象分析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五个方面评价。基础理论研究人才。理论创新方面,重点评价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提出具有自主性、原创性重论观点的能力贡献。传承文明方面,重点评价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赣鄱文化,弘扬新时代人文精神的能力贡献。学科建设方面,重点评价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打造特色学术品牌,培养**学术团队,促进优势学科进入全国**学科的能力贡献。应用对策研究人才。重点评价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政策研究的能力贡献;立足、研究、服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能力贡献;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贡献。传播普及人才。重点评价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文明程度的能力贡献;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能力贡献;新形势下通过学术期刊、网络媒体传播社会科学理论,普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社会科学文化素养的能力贡献;新形势下对外宣传方面,组织实施文化学术交流的能力贡献。三、方式方法(四)行业部门评价。由行业部门对人才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通过实施**、省级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奖励荣誉、**成果评选等进行专业评价,重点考察研究成果质量、内容创新、标志性成果和社会效益。探索和推动用人主体自主开展评价工作。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科学设置评价周期,鼓励人才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五)同行专家评价。坚持质量为本的学术导向,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把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实践经历、社会影响等作为综合量化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代表作制度,推行匿名评审、署名评价。优化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审专家库,建立评审专家信誉制度、问责制度、遴选制度。(六)社会公众评价。改进社会评价机制和方法,借助新媒体,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重点对人才在舆论引导、文明传承、咨询服务、社科普及宣传等方面的公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进行评价。四、管理服务(七)优化评价环境。推动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对人才评价政策、标准、程序、结果进行公开;畅通人才评价渠道,将非公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网络媒体、自由职业中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纳入评价范围;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形成政府监管、部门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才评价环境。(八)完善诚信体系。突出道德评价,探索建立基于政治素养、道德操守和诚信情况的评价退出机制。建立诚信守诺、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对评价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进行严肃追责,建立科研诚信和评价诚信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制度,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九)强化结果运用。把评价结果作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评价结果与科研项目申报、机构评估相衔接,与职称评审相衔接,为人才成长提供高效服务和发展平台。附件3文化艺术人才评价内容一、人才分类(一)分类。文化艺术人才分为文艺创作生产人才、图书资料人才、公共文化人才、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人才、文化经营管理和传播人才。二、评价标准(二)职业品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职业品德作为文化艺术人才评价的首要标准。主要考察人才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严谨求实、勇于探索、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三)专业能力评价文艺创作生产人才。重点评价代表性作品对于艺术创作的开创意义、对于推动艺术建设和业务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在同类作品中产生的影响;个人表演风格对艺术流派开创、传承和弘扬起到的主导或推动作用;主演或参演剧(节)目的质量、数量;文艺理论与评论成果。图书资料人才。重点评价图书馆学、情报学基础理论知识;根据有关政策及社会需求,把握文献信息开发方向,开发专题文献信息的业绩;编制或撰写书目索引、专业规范、技术标准、提要、综述等的业绩;组织、实施地区性采编业务建设项目成果;运用中外文工具书及文献检索方法,从事各类参考咨询服务或用户辅导的业绩;承担系统可行性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的业绩;学术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公共文化人才。重点评价文艺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水平;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的群众文化发展规划、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业绩;组织、参与策划群众文化活动,对文化惠民产生的积极影响;定期、定项目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和业务实践的业绩;创作、辅导、指导的作品成果;学术研究成果和获奖情况。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人才。重点评价陈列展览设计、宣讲、宣传工作业绩;馆藏文物数字化工作业绩;制定的文物科学保管规划和实施方案,在解决文物保管技术问题方面,取得的技术突破;改进文物的修复工作技术,解决文物修复的技术难题的成果;制定并付诸实施文物保护单位维修的业绩;主持或参与完成考古发掘项目成果、解决考古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的业绩;考古绘图、文物摄影照片、文物拓片在专业刊物发表情况;参与文物鉴定工作发挥的作用;各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普查、整理和开发利用成果;参与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村镇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通过审定并付诸实施的业绩;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文化经营管理和传播人才。重点评价文化艺术鉴赏、文化经营理论知识水平;文化产品(包括文化创意产品)、项目对中华文化、赣鄱文化、红色文化的传承和推介发挥的作用;在主导文化经营单位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文化产品、项目开发中发挥主要作用;在有效提高企业经营状况、实现营业额快速发展,特别是推动实现本企业上市所发挥的作用;在树立文化企业良好形象、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方面的贡献;文化创意产品产生的经济价值及获奖情况;任期目标完成情况。三、方式方法(四)行业部门评价。由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结合年度考核、考察谈话或督导,对人才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尽责、实际贡献进行评价,重点考察人才的政治意识、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工作生活作风等。注重对成果意识形态导向评价。激发文化艺术人才创新创业,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良好人才使用环境。(五)同行专家评价。开展人才专业性评价,把专业素质、业绩贡献、面试答辩等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过程着重考量人才主要成果的质量,评价成果对推动行业发展、技术性创新的贡献。设立文化艺术人才专家数据库,组建涵盖文化艺术各领域的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建立评价专家信誉档案,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六)社会公众评价。对于群众文化、博物馆陈展等主要服务对象为社会群众的人才评价,突出社会公众评价,通过调查问卷、现场评价、抽样评价、作品研讨等方式,收集受众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和社会效益情况。利用大数据手段,将人才作品、成果等的网络传播广泛度、影响力作为社会评价重要考量。四、管理服务(七)推进用人单位自主评价。按照“放管服”要求,向文化从业人员集中、条件成熟的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国有文化企业下放人才评价权限,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业规律和特殊性,建立并实施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作的评价周期,设置长期目标导向,鼓励中青年人才潜心研究创作。(八)优化评价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人才评价“黑名单”制度,对评价中提供虚假成果、业绩的人才和违纪违法的评价专家严肃追责。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公开制度,对人才评价政策、标准、程序、结果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艺术人才评价环境。结合基层文化工作者对地区文化工作的实际贡献,评价工作向基层倾斜、向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人才倾斜。(九)畅通人才评价渠道。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中的文化艺术人才,特别是网络直播、网络文艺、网络游戏、文化创意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纳入评价范围。(十)强化结果运用。把评价结果与职称评审相衔接,突破学历、资历、论文等框框限制,将人才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取得重大成果、对行业发展发挥了突出作用的文化艺术人才破格评聘。把评价结果与人才项目评审相衔接,对表现突出的文化艺术人才优先推荐。附件4教育人才评价内容一、人才分类(一)高等学校教育人才。可分为教学为主岗、科研为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科技成果转化岗、辅导员岗、学校管理岗、教辅岗等岗位人才。(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人才。可分为课程教学为主岗、实践教学为主岗、理论实践并重岗(含双师型教师)、科研为主岗、学校管理岗、教辅岗等岗位人才。(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人才。可分为学校专任教师岗、学校管理岗、教辅岗等岗位人才。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设置其他岗位或特殊教育人才岗位。二、评价标准(四)师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主要评价标准包括: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服务社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五)工作能力。从教学科研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发展能力五个方面评价。高等学校教育人才。教学为主岗位主要评价其在课程建设、教学运行、教学信息化、创新创业教育、思政教育、解决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难点、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下转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