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县对八月湖路进行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包括道路扩宽、地基加固、面层铺设沥青等。时隔两年,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因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导致原本统一规划建设的宽4.5米的人行道在一处地产项目前数次“打折扣”,先是人行道建设落实不下来,后虽提出整改却依旧未能按标准实施,破坏整体规划,给行人的正常出行带来影响。对此,县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在改造期间存在工作失职,虽然前段时间和地产公司进行了协商,但因监管不到位,原本承诺的3月整改到位计划至今仍未能按要求完成。市民质疑:规划的人行道莫名“断档”3月21日,记者在县八月湖路看到,道路北侧抚河故道至伟梦·清水湾小区南大门段人行道出现“断档”,取而代之的是停车场和绿化带,市民步行至此只能改走非机动车道,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这里本来是要做人行道的,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后没做成。我们投诉后,县回复说会要求地产公司在3月底前将人行道恢复至4.5米宽,但你看看现在哪有整改的样子?”周边居民不满市政工程竟然在地产项目门前“打折扣”,质疑职能部门监管缺位,致使问题存在近2年得不到解决。3月24日,记者再次来到八月湖路伟梦·清水湾段,看到现场有几名工人正在开挖绿化带。“近期阴雨天多,3月底前可能无法完工。”一名自称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称,他接到公司通知要在这里改出一条人行道,包括盲道在内的人行道拟建2米宽,停车场位置将用护栏隔开。县城投:工作失职导致问题存在对于市民的质疑,县城投公司市政工程管理部袁经理给出的解释是,八月湖路提升改造时的确全线规划设计了4.5米宽的人行道,同时承认在伟梦·清水湾段没有做好该项建设工作。“开发商在八月湖改造项目实施前就已做了绿化和停车场,当时对方说我们铺设的吸水砖和他们的整体风格不符,提出自行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改造,并承诺会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只是在风格上做适当调整。”袁经理说,对于开发商方面的提议,他们也征求了县城建局(现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并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但没有想到开发商却没有兑现承诺。“不管怎么说,我们确实存在工作失职。”袁经理在采访中表示,八月湖路沿线有多个地产项目,但仅有伟梦·清水湾门口出现人行道未按设计标准建设的情况,这与前期沟通、事中事后监管出了问题有关。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负责沟通和监督3月25日,记者就此事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情况,管线科的幸科长给出的回复是:八月湖路改造和监管由县城投公司负责,伟梦·清水湾段人行道建设问题也是城投公司和地产公司沟通协调的,自己并不知情。“近期我们接到市民投诉后已要求地产方进行整改,并按照此前4.5米的设计标准恢复人行道。”幸科长强调称,他们会督促地产公司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当记者指出现场虽在整改,但人行道仅为2米宽,质疑地产公司当前的进度可能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职能部门是否有效地履行了监管责任时,幸科长没有给出正面回复,称他们只能多督促地产公司按要求整改。4月16日,记者第三次来到八月湖路,发现此前的绿化带位置虽然增设了人行道,但宽度仍只有2米,没有达到整改要求。对此,县城投公司市政工程管理部袁经理承认地产公司没有按标准进行整改,他们已要求对方在本月完成整改。一条标准化人行道为何推进了2年仍未落实到位?在地产公司诉求、城市规划和民众出行面前,职能部门又为何顾头不顾尾,致使整改工作迟迟无法按标准完成?是整体监管不严还是个人作风不实导致推进不力?对此,本专栏将持续关注此事。(日报社聚焦“怕慢假庸散”报道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