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14日电 3月1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度省主要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査报告》。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度省11个主要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得分76.64分,总体属于良好水平。本次调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调查围绕消费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邀请专家对指标体系的权重进行赋值,确定指标体系评价指数。调查采用座谈会、(PAD辅助)拦截调查与CATI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方式。拦截调查主要调查年龄在1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能够清晰理解、回答问题、在所调查的城市连续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居民。电话调查受访对象是#近一年内,对当地市场上购买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过投诉。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度省11个主要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得分是76.64分,总体属于良好水平。数据显示,11个城市的得分均介于74-79分之间,有4个城市的得分高于全省综合得分,依次为:市78.61分、市78.14分、市78.06分、市78.03分,其中,得分#高的城市为市。余下7个城市的得分均低于全省综合得分,依次为:市76.35分、市76.35分、市75.9分、市75.52分、市75.27分、市74.98分、市74.17分。其中,得分#低的城市为市,与得分#高的市相比,落后了4.44分。《调查报告》从四个维度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角度的改进建议。一是从优改分析维度,建议各地及相关部门对症下药,优先改进供给丰富性、商品质量、信息安全、价格合理、明码标价、维权效率、维权结果7项工作。二是从消费者教育维度,建议各级政府和部门通过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影响消费者,让消费者能通过更方便、快捷的途径接受消费教育。三是从政府部门执法维度,建议各级政府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费欺诈、恶意侵害等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四是从满意度工作机制维度,建议探索建立省消费者满意度长期监测机制,动态追踪满意度情况,提出持续的改进策略。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协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为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继续努力,让消费者选的称心、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舒心,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