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截图人民网西安4月1日电(谷妍) 据咸阳廉政网消息,近日,礼泉县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1.礼泉县叱干镇百井村支部委员季少华值班未在岗及未及时履行帮扶责任问题。2018年11月22日在镇纪委执纪监督检查中,发现值班干部季少华没有在岗,经查阅相关帮扶资料,本人也没有按照精准脱贫包抓责任人和党员“一帮一”要求及时对包抓的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对百井村脱贫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季少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工作纪律,2018年12月,季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礼泉县叱干镇马铃村原党支部书记宋志刚帮扶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2018年10月26日在镇党委安排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宋志刚没有按照精准脱贫包抓责任人和党员“一帮一”要求及时对包抓的贫困户帮扶资料进行填写完善,也多次没有对包抓贫困户入户帮扶,对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宋志刚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工作纪律,2018年11月,宋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礼泉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张艳利、郭力违反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纪律的问题。2018年10月29日,县纪委暗访组在昭陵社区刘东村暗访时,发现该村精准扶贫工作队成员张艳利、郭力在2018年10月24日、25日、26日连续三日未签到且不在岗,也未写扶贫日志,违反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纪律和要求。2018年11月,张艳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4.礼泉县柏峰林场工作人员梁小罗不如实填写脱贫攻坚工作日志问题。2018年10月31日县委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组在礼泉县“四支队伍”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牧鹿村驻村工作队员梁小罗的脱贫攻坚工作日志已经填写到了11月30日,并且日志上村干部一栏中的签名不是村干部本人签的。经核查,梁小罗未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日志填写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填写工作日志,而是超前填写,并且替村干部签名,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2019年1月,梁小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礼泉县药王洞社区工作人员郭刚未按规定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记的问题。2018年10月31日,在礼泉县“四支队伍”专项检查中,检查组发现药王洞社区仪门寺村驻村工作队工作日记与村会议记录印证度不高和未见到驻村工作队队长郭刚工作笔记。郭刚未按照《礼泉县“#书记”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组七条规定》的规定填写扶贫资料,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1月,郭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礼泉县药王洞社区工作人员王瑞选未按规定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记问题。2018年10月31日,在礼泉县“四支队伍”专项检查中,检查组发现药王洞社区晏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王瑞选未按照《礼泉县“#书记”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组七条规定》的规定填写扶贫资料,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1月,王瑞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礼泉县新时社区工作人员王群虎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11月21日,在礼泉县“四支队伍”专项检查中,发现新时社区上寒村#书记王群虎不在岗,自11月3日-11月23日未在上寒村签到。经核查,王群虎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在村上签到,也未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日志填写要求规范填写日志,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月,王群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